历史官职
官名。契丹置。为统兵官。往往又因之为军名,如三克军、九克军。统和十二年(994),圣宗又以奚族之二克军分置二部,即南克部、北克部。
清朝吏部铨选制度。乃外官历俸升转途径之之一。内地之缺皆属此类,凡道、府、州、县佐贰、首领官、五年无过失,例得升擢。既不同于京秩,又异于边俸。边俸中,边疆水土非甚恶劣,苗疆非甚紧要者,升迁或视同腹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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