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职警察队

历史官职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6*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警二千多人。6*6*政府时期有保安、消防、交通、侦探和水上等警察队,隶属于首都警察厅。民国二十六年(公元1937年)以前还编有由水枪队、骑巡队和车巡队组成的特务警察大队,以执行特种任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少仙

县尉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七县尉为少仙: “杜诗有野望因过常少仙一篇”,“蜀士注曰:‘少仙应是言县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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