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办税务大臣

历史官职

官名。清末置,为税务处的副长官。见“税务处”。

词语分解

  • 会办的解释 1.会同办理。 清 林则徐 患病请假调治片:“因先奉諭旨,於卸事后仍暂留 西寧 会办番务,臣凛遵之下,自不敢赴他处就医。”2. 清 末新设的官署或办事机构,常设会办、襄办、帮办等职,一般是总办的副职。冷眼观第十三回:“所有同城司道府县文武各局所的总会办,都在院上官厅里坐着未散。”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五编第二章第五节:“1885年, 清 政府成立海军衙门,管理一切与海防有关事宜,派 醇亲王 奕譞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历史官职推荐:牧司

官名,掌管民政。宋书·州郡志一:“自夷狄乱华,司、冀、雍、涼、青、并、兗、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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