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蕃等处招讨使司

历史官职

名。元朝置,秩正三品,隶宣政院吐蕃等处宣慰都元帅府,又称脱思马田地招讨使司,兼掌军民政务。置招讨使二员,知事一员,镇抚一员。

词语分解

  • 吐蕃的解释 公元七至九世纪,我国古代藏族所建政权。据有今 西藏 地区全部,盛时辖有 青藏高原 诸部,势力达到西域、 河陇 地区。其赞普 松赞干布 、 弃隶缩赞 先后与 唐 文成公主 、 金成公主 联姻,与 唐 经济文化联系至为密切。 吐蕃 政权崩溃后, 宋 、 元 、 明 史籍仍习惯沿称 青藏高原 及当地土著族为 吐蕃 ,一作 吐番 。 元 中统 间改称 乌斯藏 。

历史官职推荐:林衡署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种植果树花木之事。洪熙1425中并入嘉蔬署,宣德十年1435复置。嘉靖1522—156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吐蕃等处招讨使司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官职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