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官名。即“法部大臣”,清末法部长官。详“法部大臣”。
官名。清末置,由法部尚书改称,见“法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次官,员二人,佐大宗伯卿掌礼、乐、祭祀、天文历法、卜、祝以及纶诰、著作等方面的事务。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 罢。 官名。北周依周礼之制设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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