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政听讼大臣

历史官职

官名。又作“理国政听讼大臣”。清入关前职官。设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共五人,均为努尔哈赤之亲信大臣和统兵将,又称“五大臣”。同时还设有扎木固齐十人,亦称理事十大臣,与五大臣佐理国政,厘治政刑。凡有听断之事,先经十大臣审问,然后言于五大臣再审,最后由努尔哈赤亲审。五大臣参加议政,故又称“议政五大臣”。

词语分解

  • 大臣的解释 受国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脑委托管理一个部门的君主国家的高级官员赵王与大将军 廉颇诸大臣谋。——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历史官职推荐:上光禄大夫

官名。十六国前赵置,拜卜泰为之,仪同三司,领太子太傅。后赵石虎建武335—348中复置,位在左、右光禄大夫之上。参见“光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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