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镇抚司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 (1382) 置锦衣卫,下设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设镇抚二人,从五品。永乐(1403—1424)时置北镇抚司,专治诏狱,乃以旧所设改称南镇抚司,专理军匠。
词语分解
- 南的解释 南 nán 方向,早晨面对太阳,右手的一边,与“北”相对:南北
- 司的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历史官职推荐:巡警道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