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1、官名,东汉置,掌文书,为王府官。《后汉书·光武十王传·东平宪王苍》:“以骠骑长史为东平太傅,掾为中大夫,令史为王家郎。”
2、官名,又名校曹、校官,东汉末年曹操置,掌监督、侦察、刺探军政大臣,为帝王耳目。其后,三国魏、吴沿置。参看“校事”条。
官署合称。即宋朝修合药所与出卖药所。徽宗初于京城置二修合药所、五出卖药所。政和四年1114,改修合药所为医药和剂局,出卖药所为医药惠民局。参见“熟药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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