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徽南院使

历史官职

官名。唐朝后期宣徽南院置,一人,武宗会昌七年(847)宦官遵礼曾由北院使改任南院使。五代迄宋,改用士人,或以检校为之,或节度及两使留后,阙,则枢密副使一人兼领,亦有兼枢副使、签书枢密院者,其资望比北院使颇优,与参知政事、枢密副使、同知枢密院事以先后入叙位。神宗熙宁四年(1071)著令位参政、枢副、同知下,与北院使共院而各设厅事、通掌院事;元丰(1078—1085)改制罢宣徽院,其职事分隶省、寺,而使号犹存。哲宗元祐三年(1088)复置,绍圣三年(1096)罢,南宋不复置。辽太宗会同元年(938)宣徽南院置,又称南院宣徽使西夏毅宗南宣徽院亦置,又称南院宣徽使,汉官。

词语分解

  • 宣徽的解释 宣徽院的简称。 唐 白居易 贺雨诗:“宫女出 宣徽 ,厩马减 飞龙 。” 唐 段安节 乐府杂录·琵琶:“某门中有乐史 杨志 ,善琵琶。其姑尤更妙絶,姑本 宣徽 弟子,后放出宫,於 永穆观 中住,自惜其艺,常畏人闻,每至夜方弹。 杨志 恳求教授,坚不允。”
  • 院使的解释 1. 元 时习称掌管茶事的人为“院使”。 清 梁章鉅 称谓录·茶:“小知録:‘称院使者, 元 之旧习。’”2.古代光禄寺中掌供玉食及燕享之事的长官为院使,正三品。初刻拍案惊奇卷九:“这本话乃是 元 朝 大德 年间的事。那朝有个宣徽院使,叫做 李罗 ,是个色目人。” 王古鲁 注:“ 元 时宣徽院(即光禄寺)掌供玉食及燕享之事,长官为院使,本係正三品, 大德 年间陞为从一品。”3. 清 代统辖太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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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崇祥总管府,掌镇江大承华普庆寺田产。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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