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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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督府怎么写好看

都督府怎么写好看

唐代地方军政机构。晋以后,曾设“都督诸州军事”之职,总揽所辖区域军政民政。北周至隋,改称“总管”。唐代恢复都督名称,并设都督府。都督府分大都督府、中都督府、下都督府三类。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唐改大总管为大都督府。当时规定,管十州以上为上都督府,所管不满十州,只为都督府。开元元年(公元713年)规定,所管户二万以上为中都督府,不满二万为下都督府。大、中、下都督府均设都督一人,掌管诸州兵马、甲械、城隍、镇戍、粮草等项事宜,并纠察所管州刺史以下官员的善恶。景云二年(公元711年),天下曾分置都督府二十四。唐中叶以降,以节度使或观察使为地方最高长官,都督府遂名存实亡。

词语分解

  • 都督的解释 1 ∶总兵。古代的军事长官。清初总兵一般都兼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官衔。民国初年各省也设有都督,兼管民政马副使 鸣騄? 徐任太守 民育及诸将 刘都督 肇基等皆死。—— 清· 全祖望梅花岭记2 ∶统率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宋· 文天祥指南录·后序
  • 府的字典解释 府 fǔ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府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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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农田利害条约,或称农田水利约束。北宋王安石变法中新政之一。颁行于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十一月。令诸路分遣常平官专领农田水利。其法规定:国家鼓励臣民对扩大耕地面积、改进耕作技术及兴修水利等事陈述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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