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翰林院

历史事件

元代中央官名。负责以蒙古新字即八思巴字译写其他民族文字,兼掌颁降玺书。秩从二品(后曾升正二品、从一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忽必烈诏令颁行蒙古新字,并规定以该种文字译写一切文字。至元八年,立新字学士国史院。至元十二年,立蒙古翰林院,设承旨直学士待制、修撰、应奉等官。

词语分解

  • 蒙古的解释 蒙古: ①民族名。唐时始见史书记载。初居额尔古纳河流域,后逐渐散布到蒙古高原的广大地区,过着游牧生活。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各部,建立蒙古汗国。此后展开大规模军事活动,先后攻灭西辽、西夏、金、大理、南宋,统一全国,建立元朝,势力远及中亚和南俄等地。 ②中亚内陆国。在中国和俄罗斯间。面积15665万平方千米。人口231万1995年。首都乌兰巴托。全境为高原。气候干旱。草原分布广,南部为戈壁区。
  • 翰林院的解释 中国古代以文学供奉宫廷的官署。长官为掌院学士,属官有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统称翰林

历史事件推荐:三有司

周代司徒、司马、司空三种官职的合称。见卫盉铭文。司徒,金文多作“司土”,掌民事、征发徒役。司马,掌军政和军赋。司空,金文作司工, 掌土功。周代中央政府及各地诸侯皆设三有司。中央政府的司徒、司马、司空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蒙古翰林院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事件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