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越南条款

历史事件

见“中法会订越南条约”。

词语分解

  • 中法的解释 1.合法。商君书·君臣:“故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2.犯法。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故一·难荫异典:“ 直 抚尚书 王登联 中法死。”
  • 条款的解释 公文或法规等上的条目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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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西汉始置民曹,主吏人上书事。东汉又兼管缮修功作,当工官之任。曹魏置左民尚书,西晋一度废省,后又加置右民尚书。东晋、刘宋、肖齐并置左民尚书,肖梁、陈朝并置左户尚书,执掌户籍,兼知工官之事。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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