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廷鑨案

历史事件

清代的文字狱案之一。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浙江湖州富户庄廷鑨刊刻了朱国桢编写的《明史》,又请人增添了明末天启、崇祯两朝事,其中有被清政府认为诋毁满洲的文句, 为人告发。清政府把已死的庄廷鑨开棺戮尸,作序者、刻印者、校阅者、售书者、藏书者被杀七十二人,充军边疆的有几百人。

词语分解

  • 庄的解释 庄 (莊) zhuāng 村落,田舍:村庄
  • 案的解释 案 àn 长形的桌子或架起来代替桌子用的长木板: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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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明帝时王景奉命治理黄河水患的故事。汉乐浪郡��邯县今朝鲜平壤北人王景,少学易,博览群书,喜好天文术数之学。西汉末年黄河决口,与济水、汴水各支派乱流, 水漂数十县。百姓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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