灶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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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课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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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明代盐课之一。向灶户所征之税。明制,灶户由官府提供生产资料,向国家办纳额盐。洪武初,依元朝旧额征课。洪武十三年(1380)定:灶户按丁产多寡,随地利有无办课。二十三年,两淮、两浙盐课按丁配额,每丁岁办小引盐十六引,每引重二百斤。二十六年又定:每岁盐课各有定额,不得任意增减。全国各运定额征本色盐课二百二十九万九千七百三十六小引。中后期改征折色银八十万两。为明政府财政重要来源之一。②清代场课之一。因灶丁不尽有地,故分灶地税和灶丁税二类。雍正年间,将灶丁税摊入地亩征收。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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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超绝。唐时选人未满期限,而能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试者即授官。五代后唐长兴元年930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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