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监察御史

历史知识

清代都察院监察御史之总称。清制,监察御史分隶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五道,故名。详“十五道②”。

词语分解

  • 御史的解释 1 官名。秦以前指史官,明清指主管纠察的官吏御史前书。——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2 又顾召赵御史。御史诣学宫。—— 清· 张廷玉明史3 又御史齐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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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1301 元睢州柘城今属河南人,字济民,号秋冈。早年入忽必烈世祖潜邸,备顾问。中统初,随廉希宪官于陕西,后又随之入中书。至元六年1269,同知高唐州事,迁监察御史。曾劾阿合马不法。十四年,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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