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历(曆)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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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明朱载堉著。四卷。成化以后,大统历推交食多不验,议改历者日众。载堉因此撰《圣寿万年历》八卷和此书,于神宗万历二十三年(1595)进奏。后收入《四库全书》。前二卷为钟历法十二篇,后二卷为黄钟律议二十四篇。《明史》称其深得授时历之义,而能匡所不逮,历志多取其说。

词语分解

  • 律历的解释 亦作“ 律歷 ”。亦作“ 律厤 ”。指乐律和历法。大戴礼记·曾子天圆:“圣人慎守日月之数,以察星辰之行,以序四时之顺逆,谓之历;截十二管,以宗八音之上下清浊,谓之律也。律居阴而治阳,历居阳而治阴,律历迭相治也。” 卢辩 注:“厤以治时,律以候气,其致一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杂艺:“算术亦是六艺要事,自古儒士论天道,定律歷者,皆学通之。” 清 王鸣盛 十七史商榷·晋书四·律历:“黄钟为万事
  • 融通的解释 融合通达。 南朝 梁 任昉 齐竟陵文宣王行状:“公道识虚远,表里融通。” 明 宋濂 <白云稿>序:“经乃圣人所定,实犹天然日月星辰之昭布,山川草木之森列,莫不繫焉,覆焉,皆一气周流而融通之。”

历史知识推荐:山稽

即“大山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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