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务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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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务分司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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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明清分管督察盐场之机构。明代设十四处,隶于都转运盐使司下,分别以运同、运副、运之。掌督察各场仓盐课司,以总于都转运使,共奉巡盐御史盐法道臣之政令。清沿设,隶于都转运使或盐法道之下。亦分别由运同、运副、运判司之。计运同三人,直隶山东、广东各一人;运副仅两浙一人;运判五人,直隶一人,两淮三人,两浙一人。此外,淮南、淮北及河东各设监掣同知一人,掌查验行盐事务;云南地方设有提举司三,分掌盐井事务。均同于分司。

词语分解

  • 盐务的解释 指经管有关食盐的事务。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 平叔 称停减盐务所由,收其粮课,一岁尚得十万贯文。” 清 魏源 筹海篇四:“漕务、盐务、边务皆日困一日矣。” 阿英 盐乡杂信八:“盐务机关,在以前有‘场公署’,现在是改为了‘秤放局’。”
  • 分司的解释 1.分掌;分管。 南朝 齐 王融 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然后沿才受职,揆务分司。是以五正置於 朱宣 ,下民不忒。”2. 唐 宋 之制,中央官员在陪都 洛阳 任职者,称为分司。 唐 白居易 达哉乐天行:“达哉达哉 白乐天 ,分司 东都 十三年。” 宋 陆游 简邻里诗:“独坐空斋如自讼,小鎸残俸类分司。”3. 明 清 于盐运司下设分司,为管理盐务的官员。 明 宋应星 天工开物·作碱:“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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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北魏孝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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