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双方于马关议和期间订立的条约。清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五日(1895.3.30),由清政府全权代表李鸿章与日本全权代表伊藤博文、陆奥宗光签于日本马关。凡六款。主要规定两国军队暂行停战,各自就地驻守,停战期内不得前进、不得增援。
词语分解
- 中日的解释 隔日。仪礼·聘礼:“士中日则二双。” 郑玄 注:“中,犹间也。”
- 条款的解释 公文或法规等上的条目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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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宋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官名。改西京左藏库副使置,为从七品武阶官,属大使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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