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藏印条约

历史知识

即《中英会议藏印条约》,又称《藏印条约》。英国通过第一次侵藏战争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1890.3.17),由清政府驻藏帮办大臣升泰与英国印度总督兰斯顿(Henry Charles Keith Lansdowne)签于印度加尔各答。凡八款。主要内容:(1)划定中国西藏哲孟雄(今锡金)的边界;(2)规定哲孟雄归英国保护督理;(3)有关通商、交涉和游牧问题留待后议。通过该约,英国侵占了哲孟雄和中国西藏隆吐山、热纳和咱利一带。后又据该约有关条款签订《中英藏印条款》,英国攫得商品免税倾销西藏的特权。

词语分解

  • 条约的解释 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得到国家合法权威批准的在两个或更多的政府当局如国家或君主之间签署的契约

历史知识推荐:三布口

地名。在今山东肥城市东。东晋太元十二年387,后燕慕容隆败张愿于瓮口,愿脱身保三布口,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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