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督仓场侍郎

历史知识

官名。清代户部仓场衙门之主官。又称仓场总督、仓场侍郎。顺治元年(1644)仿明制置,设汉总督仓场侍郎一人。康熙十八年(1679)定满、汉侍郎各一人。掌理漕粮之积储及北运河运粮事务。下设笔帖式、经承、门吏等员。所辖有坐粮厅、大通桥、京通十三仓等处监督等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度支部。

词语分解

  • 总督的解释 1 ∶明初在用兵时派往地方巡视监察的官员;清朝始正式成为地方最高长官,一般管辖两省的军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总督胡宗宪。——明史2 ∶英法等国派驻殖民地的最高统治官员加拿大总督3 ∶英国国王派驻自治领的代表
  • 侍郎的解释 中国古代官名,明清时代是政府各部的副部长,地位次于尚书兵部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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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即典设局,唐武德中置,长官为太子斋郎。贞观元年627改为典设局,长官改为太子典设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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