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部接见商会董事章程
历史知识
清光绪三十年(1904)商部制定颁行。共八条。规定商部设商会处一所,派专员接待因事来访的各商会董事,以使官商声息相通,清除隔膜。
词语分解
- 商部的解释 清 末中央政府成立的掌管通商及运输等事务的部门。 郑观应 盛世危言·商务:“欲求利国,先祛二弊;欲祛二弊,先自上始。必乃于六部之外,特设一商部,兼辖南北洋通商事宜。”
- 章程的解释 1 ∶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2 〈方〉∶指办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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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或369—448 北魏代治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人,本姓达奚。鲜卑族。皇始初,拜越骑校尉,典宿卫禁旅。从道武帝征高车诸部。明元帝即位,行左丞相,与南平公长孙嵩等八人听理万机。为司空,与吴兵将军公孙表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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