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道免丁钱

历史知识

南宋征收名目之一。绍兴十五年(1145),规定对各地僧道征收免丁钱,每名纳钱十五贯至二贯,共九等,六十岁以上及病疾残废者免纳,后改为七十岁以上免纳。因寺观僧道不少以特旨免纳,各州县则以其额摊派于民间。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陈禾

宋明州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字秀实。元符进士。累迁辟雍博士。由监察御史至右正言,劾权阉童贯、内侍黄经臣怙宠弄权之罪。徽宗不悦,拂衣而起。他扯帝衣,撕落衣袖,仍极谏:“此曹今日受富贵之利,陛下他日受危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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