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州长官司

历史知识

又名洪州泊里蛮夷长官。明洪武五年(1372)置。后废。永乐元年(1403)复置。顺治十五年(1658)附清,光绪年间废。长官李姓。司治洪州(在今贵州黎平东南),管青洞、特洞、高青诸寨。居民有侗族、苗族。

词语分解

  • 官司的解释 1 ∶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红楼梦2 ∶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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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官名号。金置。正七品上,为宦官第十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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