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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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鞫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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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诉讼程序。亦作乞鞠。秦汉时法律规定,案件审理结束后可请求重审,称为乞鞫。《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以乞鞫及为人乞鞫者,狱已断乃听,且未断犹听也?狱断乃听之。”《史记·夏婴列传》裴骃集解引邓展云:“律有故乞鞠。”司马贞索隐:“案《晋令》云:狱结竟,呼囚鞠语罪状,囚若称枉欲乞鞠者,许之也。”汉代还规定乞鞫时限,《周礼·秋宫·朝士》玄注:“若今时徒论决满三月不得乞鞫。”即结案后超过三个月就不得请求重审。

词语分解

  • 乞鞫的解释 亦作“ 乞鞠 ”。请求复审。周礼·秋官·朝士“期外不听” 郑玄 注引 汉 郑司农 云:“若今时徒论决,满三月,不得乞鞫。” 汉 王符 潜夫论·述赦:“被冤之家,乃甫当乞鞠,告故以信直,亦无益於死亡矣。”宋书·蔡廓传:“但令家人与囚相见,无乞鞫之诉,便足以明伏罪。”
  • 乞的字典解释 乞 qǐ 向人讨、要、求:乞求
  • 鞫的字典解释 鞫 jú 审问犯人:鞫讯

历史知识推荐:玛尔巴传

书名。明代藏传佛教噶举派信奉者乃久巴查通杰布撰。弘治十八年1505成书。主要记载玛尔巴的生平事迹。玛尔巴曾三次去印度,四次去尼泊尔,历尽艰辛,学得集密等诸种密法,是传布印藏佛教的推动者,对藏传佛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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