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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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内阁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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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最高行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为行宪6*政,清政府撤销内阁和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置总理大臣一员、协理大臣二员,以军机大臣任之,并与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法、农工商、邮传、理藩等十部大臣同为国务大臣。为掌管国家权力的最高行政机关,辅弼皇帝担负责任。下设承宣厅、制诰局、叙官局、统计局、印铸局和法制院等机构。同年四月和九月先后组织过奕劻、袁世凯两届内阁,十二月,随清帝逊位而解散。

词语分解

  • 责任的解释 1 ∶应尽的义务;分内应做的事校长的责任2 ∶应承担的过失推卸责任
  • 内阁的解释 1 2 掌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关3 明清两代的中央政务机构4 古时指贵族妇女居住的内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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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南北朝置,为戍的主将。掌防守捍御之事,除管理军政,还干预民政和财政。多以郡太守、县令、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北魏孝昌三年527,因政权不稳,曾诏留戍主、副质子于京师。北齐定为从七品.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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