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内阁
历史知识
责任内阁怎么写好看

清末最高行政机构。宣统三年(1911)为行宪6*政,清政府撤销内阁和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置总理大臣一员、协理大臣二员,以军机大臣任之,并与外务、民政、度支、学务、陆军、海军、司法、农工商、邮传、理藩等十部大臣同为国务大臣。为掌管国家权力的最高行政机关,辅弼皇帝担负责任。下设承宣厅、制诰局、叙官局、统计局、印铸局和法制院等机构。同年四月和九月先后组织过奕劻、袁世凯两届内阁,十二月,随清帝逊位而解散。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戍主
官名。南北朝置,为戍的主将。掌防守捍御之事,除管理军政,还干预民政和财政。多以郡太守、县令、州参军及杂号将军等官兼领。北魏孝昌三年527,因政权不稳,曾诏留戍主、副质子于京师。北齐定为从七品.此后,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责任内阁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