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尚书事
历史知识
平尚书事怎么写好看
名义职衔。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西汉多加予中朝官,地位略低于领尚书事,可同时加予数人。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东汉多以大臣录尚书事,加此者极少。三国皆置,蜀位次于录尚书事,吴则无高下之分。魏晋以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录尚书事则专授予公卿权重者。东晋惟置录尚书事。北魏复置,与录尚书事亦无高下之分,惟常同时加予数人。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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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一作縃縻。1服苦役者的一种称谓。庄子·则阳:“筑十仞之城,城者既十仞矣,则又坏之,此胥靡之所苦也。”胥靡有的来自战俘。墨子·天志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丈夫以为仆圉、胥靡。”有的来自罪犯。韩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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