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尚书六条事

历史知识

参录、分录尚书事之意。《宋书·百官上》:“晋康帝世,何充让录表曰:‘咸康中,分置三录,王导录其一,荀崧、陆晔各录六条事。’然则似有二十四条。若止有十二条,则荀、陆各录六条,导又何所乎?若导总录,荀、陆分掌,则不得复云导录其一也。其后每置二录,辄云各掌六条事,又是止有十二条也。十二条者,不知悉何条。晋江右有四录,则四人参录也。”两晋南朝皆有其名。此外又有关尚书七条事、关尚书八条事、参掌尚书五条事等名义。参见“录尚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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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8—648 唐齐州临淄今山东淄博东北人,名乔,以字行。隋开皇时举进士,累补隰城尉。唐兵入关中,归李世民太宗,任秦王府记室。常从征伐,参谋帷幄,草拟文书,广收人才,助成统一。武德九年626,参与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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