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

历史知识

又称《满洲善后协约》。日俄战争后,日本夺取沙俄在中国东三省南部地区的侵略特权,为迫使清政府承认,光绪三十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1905.12.22)由日本外相小村寿太郎与清外务部总理大臣奕劻在北京签订此约。共正约三款,附约十二款。主要内容:(1)清政府承认《朴茨茅斯和约》中有关东三省的规定,承认日本继承俄国旅大租借地和南满铁路等特权;(2)允在凤凰城(今凤城)、辽阳、新民屯(今新民)、铁岭、通江子(今通江口)、法库门(今法库)、长春、吉林、哈尔滨、宁古塔(今宁安)、珲春、三姓(今依兰)、齐齐哈尔、海拉尔、瑷珲(今黑河)、满洲里开埠通商;(3)在营口、安东、奉天(今沈阳)划定日本租界;(4)允许日本经营安奉铁路和在鸭绿江右岸采伐林木。

词语分解

  • 中日的解释 隔日。仪礼·聘礼:“士中日则二双。” 郑玄 注:“中,犹间也。”
  • 条约的解释 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得到国家合法权威批准的在两个或更多的政府当局如国家或君主之间签署的契约

历史知识推荐:治书执法

官名。三国魏置,官六品,掌奏劾。与治书侍御史同列,属御史台。晋省之,唯设治书侍御史。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中日会议东三省事宜条约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