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见“可敦”。
唐时未入户籍的多余土地。又称籍外剩田、籍外占田、羡田。一般皆为贵族、官僚、豪强所占有。“籍外占田”不仅破坏均田制,而且影响政府税收。开元五年717至十二年,玄宗以宇文融为覆田劝农使,在全国范围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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