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历史知识
李明怎么写好看

①(?—682)唐太宗第十四子。母本为李元吉妃,为太宗所纳。贞观二十一年(647),封曹王。历虢、蔡、苏三州刺史。永隆元年(680),以与故太子李贤通谋,降为零陵郡王,徙黔州。后被逼自6*杀,陪葬昭陵(在今陕西礼泉东北)。②(Louis Daniel Le Comte,1655—1728)法国人,字复初。天主教耶稣会传教士。康熙二十六年(1687)随洪若翰来华。次年抵京,陛见后赴山西、陕西等地传教。三十一年回法,在欧洲各地广泛介绍中国文化,对西方知识界影响极大。后卒于法国。著有《中国现状新述》(1696)。
词语分解
- 李的字典解释 李 lǐ 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李代桃僵(原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
- 明的字典解释 明 míng 亮,与“暗”相对: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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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审判制度。因气候炎热而采取的一种宽大审判。始于永乐二年1404,初止决遣轻罪囚徒,命出狱听候。成化后逐渐放宽,有重罪矜疑、轻罪减等、枷号疏放诸例。时间一般在阴历小满后十余日,由司礼监传旨下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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