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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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史院怎么写好看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设太史令等官七员,掌天文历数。至大元年(1308)升令为从二品,设官十员。延祐三年(1316)升令正二品,设官十五员。后定置院使为长官,员五人,下设同知、佥院、同佥、院判等。朱元璋吴元年(1367)改太史监置,以院使为长官,下设同知、院判等。明洪武元年(1368)改称司天监。
词语分解
- 太史的解释 1 ∶官名。三代为史官与历官之宅,朝廷大臣。后职位渐低,秦称太史令,汉属太常,掌天文历法。魏晋以后太史仅掌管推算历法。至明清两朝,修史之事由翰林院负责,又称翰林为太史2 ∶指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参之太史。——唐· 柳宗元柳河东集
- 院的字典解释 院 yuàn 围墙里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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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旧指以动产衣物、首饰等作抵押向当铺质钱。清代又作为当铺的等级典、当、质、按、押之一。参见“当铺”。②又作典当,特指典当田宅。变相的土地买卖形式。如宋代,典当田宅,有典价,有年限,并立契*过割。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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