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官署名。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三月置,后改隶民政部。管理鸦片的种植、吸食、纳税及全国禁烟等事务。初置大臣四人(后增一人),下有提调、帮办、委员等若干人,内分文牍、会计、检查、差遣、收发五所。
即陕原。在今河南陕县西南。续汉书·郡国志:弘农郡陕县有“陕陌”。刘昭注:“博物记:‘二伯所分’。”参见“陕原”。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禁烟总局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