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大租地条约

历史知识

称《中俄会订条约》,又称《中俄条约》。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十四年三月初六日(1898.3.27)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等与俄国驻华代办巴布罗福(Александр Иванович Павлов)在北京签订。共九款。主要内容:(1)旅顺口、大连湾及附近水面租与俄国,租期二十五年,期满可商延期;(2)租地内军、政大权统归俄国,但不得有总督、巡抚名目;俄国有权在此建造各种设施,但中国不得在此驻军;(3)租地以北设“中立区”,行政由中国官吏主持,中国军队非经俄国同意,不得入内;(4)旅顺口为军港,独准华俄船只享用;大连湾除口内一港专为中俄兵舰使用外,其余地方作通商口岸;(5)允俄修铁路支线至旅顺、大连。同年四月十一日(5.30)本约在俄国首都圣彼得堡交换批准。后又续订条约详划租地范围,参见“续订旅大租地条约”。

词语分解

  • 条约的解释 由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得到国家合法权威批准的在两个或更多的政府当局如国家或君主之间签署的契约

历史知识推荐:三最

宋代6*考察州县守令的标准。以狱讼无冤、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农桑垦殖、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屏除奸盗、人获安处、振恤困穷、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元丰中罢。元祐后复行。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旅大租地条约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