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食盐钞

历史知识

明代赋税之一种。政府发给官民人户定额食盐后,计口征钞。始于洪武三年(1370),令民输粟河南开封等处,以佐军食,官给盐偿其值。十五岁以上月给一斤,十岁以上月给半斤。水乐二年(1404),令十五岁以上月支盐一斤,纳钞一贯,十岁以上半之。弘治元年(1488)改钞纳银,仍名钞。后不给盐,而征钞如故。

词语分解

  • 户口的解释 1 ∶指一地住户及其人口。一家叫一户,一人叫一口不敢敛户口。——聊斋志异·促织言其户口。——清· 洪亮吉治平篇户口消落。户口则增。2 ∶居民自从拗相公当权,创立新法,伤财害民、户口逃散。——警世通言
  • 盐钞的解释 宋 代官府发给商人支领和运销食盐的凭证。后称盐引、盐票。宋史·食货志下三:“七年,中书议 陕西 盐钞,出多虚钞,而盐益轻。” 宋 陆游 曾文清公墓志铭:“都城受围,太府盐钞无自得,商贾不行。”续资治通鉴·宋神宗熙宁十年:“东南旧法,盐钞一席毋过三千五百,西盐钞一席毋过二千五百,尽买入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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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瀋 西汉置。治今陕西华县东北。以在沈水之北得名水经·渭水注。属左冯翊。东汉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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