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即“仆散揆”。
官署名。简称福建司。1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福建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理顺天府、北直隶正定、大名、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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