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承政厅

历史知识

名。清末民政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一部总汇之事,凡承办机,考核员,编存文卷,筹核经费各事皆属之。辖机要、文牍、会计、庶务四科及递折处、电报处。置左、右丞各一人,员外郎主事七品小京官各四人。

词语分解

  • 民政的解释 政府处理的有关人民的行政事务,如户政、婚姻登记、优抚、救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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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办企业。清光绪十五年1889由宁波商人创办。其制品在当地经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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