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小刀会起义

历史知识

一称闽南小刀会起义。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华侨正成(一作陈庆真)、江源于厦门建立小刀会,准备发动反清起义,事泄,被捕杀,会务由位主持。咸丰三年(1853)四月黄位、黄德美众在海澄(今龙海)起义,攻克漳州、长泰、同安、厦门、漳浦等地,在厦门建立政权,年号天德。黄位称“汉大明统兵大元帅”,发布告示,号召人民“反清复明”,并在境内废苛捐杂税,派专人赴天京(今南京)与太平天国联系,未果。十月,由于外国侵略者干涉和清军反扑,起义军退出厦门。黄德美后被地主团练俘获,黄位率众退居粤海面,坚持斗争至咸丰八年失败。

词语分解

  • 福建的解释 即福建省,简称“闽”,省会福州,位于中国东南沿海,东隔台湾海峡与台湾相望。全省大部分属中亚6*热带,闽东南部分地区属南亚6*热带。全省土地总面积为12.4万平方千米,海域面积达13.6万平方千米,常住人口3748万人。
  • 起义的解释 1.仗义起兵。 唐 刘餗 隋唐嘉话卷上:“ 平阳公主 闻 高祖 起义 太原 ,乃於 鄠 司竹园 招集亡命以迎军,时谓之娘子兵。”2.指军队反正,以从义师。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二部二六:“ 萧队长 接着说道:‘“中央军”插翅也飞不过来了,除非起义,投降,或是做俘虏,他们别想过来了。’”3.指显露文意。 晋 杜预 <春秋经传集解>序:“一曰微而显,文见於此,而起义在彼。” 明 郎瑛 七修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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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见于唐律。亦称入罪。指审判官有意加重犯人的罪名,使受重刑。唐律规定,若虚构成罪,则以全罪论处审判者;从轻入重,则以其所剩刑罚论处。如应笞十而笞三十,即以所剩之二十笞之。但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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