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债券

历史知识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孙中山同盟会以广东募债总局和中华民务兴利公名义发行,用于筹集革命经费。券面一千元,规定“自本公司开办生意之日始,每年清还本利五分之一,限期五年之内本利清还”。在日本横滨印制,曾在越南华侨中少量发行。

词语分解

  • 中华的解释 1 2 古代华夏族多建都于黄河南北,以其在四方之中,因称之为中华,是汉族最初兴起的地方,后各朝疆土渐广,凡所统辖,皆称中华,后也借指中国振兴中华3 指中原4 古时对华夏族、汉族的称谓
  • 债券的解释 政府或公司发行的一种票券,到期可兑换现金,有利息。政府发行的债券称公债券

历史知识推荐:省魁

科场称谓。宋代指礼部试第一名。即“省元”。梦粱录:“宋时中省魁者,殿试有升甲恩例。”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债券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