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清满洲镶白旗人,乌苏氏。天聪五年(1631)授礼部启心郎。崇德三年(1638)因过夺官,隶睿亲王多尔衮。顺治二年(1645)起为弘文院大学士,充《明史》、《太宗实录》总裁官。八年以阿附多尔衮、乱政谋逆罪处斩。
法律用语。明代大理寺之职掌。凡刑部、都察院移于大理寺之案件,经*圆审,招供仍不明者,则移他司再审,以明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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