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吏初带剑

历史知识

战国时秦国改革习俗的法令。秦简公六年(前409),“令吏初带剑。”《史记·秦本纪》节正义:“春秋官吏,各得带剑。”带剑是春秋时期中各国贵族的习俗,是贵族身份的标志和特权,秦国至简公时始颁行之。

词语分解

  • 带剑的解释 1.佩剑。韩非子·入奸:“聚带剑之客,养必死之士。”史记·秦本纪:“ 简公 六年,令吏初带剑。” 唐 王维 送从弟蕃游淮南诗:“读书復骑射,带剑游 淮阴 。”2.佩带的剑。东观汉记·虞延传:“赐 延 钱及带剑佩刀。”3.投壶的一种招数。把箭投插入壶耳中。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杂艺:“投壶之礼,近世愈精。古者实以小豆,为其矢之跃也,今则唯欲其驍,益多益喜,乃有倚竿、带剑、狼壶、豹尾、龙首之名

历史知识推荐:乡大夫

官名。周代置。乡行政长官。周礼·地官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各掌其乡之政教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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