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府三旗前锋营

历史知识

又名三旗包衣前锋营。清八旗兵制之一。乾隆十三年(1748)置。掌习解马、花马箭。由镶、正黄、正白三旗包衣护军内选充,为三营,每营四十人,设前锋参、委前锋参领、前锋校、委署前锋校(每旗各二人)、蓝翎长(每旗四人)领之,而统于各旗之包衣护军统领

词语分解

  • 内务的解释 1 ∶一国内部的事务。旧指宫廷内的机要事务2 ∶集体生活室内的日常事务整理内务
  • 前锋营的解释 清 代京师禁卫军之一。分左、右两翼,各置统领,由王公大臣兼任,掌前锋政令。营兵由蒙古、满族健锐者充任,按时训练,大阅时为前锋,皇帝巡幸时为警卫。参阅清史稿·职官志四。

历史知识推荐:漕口

刁徒、地棍、恶劣绅监包揽、把持漕粮收兑,用于勾结、贿赂地方官员之“漕规”,称漕口。参见“漕规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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