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十三司
历史知识
官署合称。明代户部所属十三清吏司简称。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原户部属部称清吏司,共十二司。永乐时有增革。宣德十年(1435)始定为浙江、江西、湖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十三司。
词语分解
- 户部的解释 1 官名,我国古代朝廷分掌户口、财政的官署户部主事。——明史户部司务。南京户部。2 三国以后设度支尚书掌财政,隋改为民部尚书,唐时改为户部,为三省下的六部之一,长官称尚书。以后历代沿置,清末改为度支部
- 三司的解释 1.指三公。后汉书·顺帝纪:“今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 李贤 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晋 陶潜 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 渊明 从父太常 夔 尝问 耽 :‘君若在,当已作公不?’答云:‘此本三司人。’” 唐 张说 和丽妃神道碑铭:“故坐而论教,则位比三司;动而具赡,则仪型六列者矣。”参见“ 三公 ”。2. 唐 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主理刑狱。新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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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建州女真鸭绿江、讷殷、珠舍里三部总称。位于长白山麓。东邻朝鲜,西界辉发、完颜,北连乌拉部,南抵宽甸堡。万历十九年1591,鸭绿江部先归附努尔哈赤。二十一年,讷殷部、珠舍里部,参与叶赫等九部联军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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