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会怎么写好看
清末进步团体。光绪二十四年闰三月中(1898.5)创立于长沙。“尚平等之义,不立会长”,由李延豫、施文焱等人主持。专门邀集同人,讲读律令,志在明晓公理,浏览群书,洞悉时务。设有读书、办公、阅报、讲习等门功课,要求会员将每日学习内容及心得注于功课册内,以便互相纠察。
词语分解
- 法律的解释 古时指律令或刑法。由立法机关制定,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
- 学会的解释 靠实践、训练或反复体验而获得才学学会阅读
官署名。元至顺二年1331改隆祥总管府置。属太禧宗禋院,掌大承天护圣寺财产。秩从二品,置司使四员领之,下设同知、副使、司丞各二员。辖普明营缮都司等十一所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