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义科琐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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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清李调元撰。四卷。记明清两代科举考试之事,共一百七十六条。明洪武至崇祯为三卷,清顺治、康熙为一卷。但其所引皆不著出处。前有乾隆四十三年(1778)自序。

词语分解

  • 制义的解释 1.制宜,裁断适宜。易·恒:“夫子制义,从妇凶也。”国语·周语上:“考中度衷以蒞之,昭明物则以训之,制义庶孚以行之。” 韦昭 注:“义,宜也。”2.制定尊卑之义。左传·桓公二年:“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史记·五帝本纪:“依鬼神以制义,治气以教化。” 司马贞 索隐:“鬼神聪明正直;当尽心敬事,因制尊卑之义。”3.即八股文。明史·选举志二:“其文略仿 宋 经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
  • 琐记的解释 记述琐事的一种文章体裁。如 清 梁章鉅 有归田琐记; 鲁迅 朝花夕拾有散文琐记、花边文学有杂文看书琐记等。

历史知识推荐:东都留守

官名。唐代以洛阳为东都,皇帝不在东都时则置留守。先以朝廷大臣充任,开元元年713改长史为尹,即以河南府尹为留守。天宝间改东都为东京,又称东京留守。肃宗复名东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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