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佥宣徽院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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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宣徽院官员。金制:正五品,低于同知宣徽院事。元制:至元十五年(1278)始置二员,正四品,低于佥宣徽院事。

历史知识推荐:海陵制置院

五代吴乾贞中以海陵县改置。监理制盐。治今江苏泰州市。南唐升元元年937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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