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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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野教案怎么写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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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鉅)

又称曹州教案。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德国传教士薛田资(Stenz)在山东曹州(治今菏泽)附近传教,教徒欺压平民,激起公愤。十月七日(11.1),巨野大刀会成员杀死夜宿家庄教堂的德国天主教神甫能方济(NiesFranciscus)和韩·理加略(Hen Le Rican-dus),旋济宁、寿张、单县武城各地群众纷起响应。德国政府以此为借口派兵强占胶州湾与胶州府城。次年二月十四日(1898.3.6)胁迫清政府签订协议,规定将山东巡抚李秉衡革职;逮捕民众九人,处死二人,徒刑三人;偿银二十二万五千两;朝廷降谕保护在华德国传教士。同日又签订《胶澳租界条约》,将胶州湾沦为其租借地(租期九十九年)并攫取了山东的路矿特权。

词语分解

  • 巨野的解释 1.古湖泽名。在今山东省巨野县北五里。 2.广袤的原野。
  • 教案的解释 1 ∶教员备课时写的教学方案,包括时间、方法、步骤、检查以及教材的组织等2 ∶清末指因外国教会欺压人民而引起的诉讼案件或外交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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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诸王、驸马、勋臣所属的人户。词源于辽之头下,元代称投下,或作头项,蒙古语称爱马。元太祖建蒙古国,将被征服民分赐给诸弟、诸子、驸马、功臣;后用兵中原和西域,又将俘虏带回草原,作为各自的私属,形成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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