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庄户

历史知识

寄庄户怎么写好看

寄庄户怎么写好看

在本籍以外购置田产,称为寄庄,寄庄者多为官僚地主。武周时正式出现此名。寄庄赋税很轻,不论土地多少,一律按八等户纳税。大历四年(769)后,按七等户标准纳户税。唐末,有寄庄户冒充衣冠户,不仅“输税全轻”,而且“免诸色差役”。因此,朝廷多次下令禁止。宋沿唐例,凡外州县或外乡人在本州县或本乡拥有田产,谓之寄庄户。明清时此风尤盛。凡寄庄之户多缙绅之家,或地方势豪借缙绅名义者。参见“寄庄”。

词语分解

  • 寄庄的解释 我国封建社会中地主在本籍以外置备土地,设庄收租,谓之寄庄。 明 至 清 代前期,地主为逃避差徭,多在他处买田立庄;或假借外地官僚名义在本地设立田庄。 陈子壮 辑昭代经济言卷三载 明 唐龙 均田役疏:“ 江西 有等巨室,平时置买田产,遇造册时……有暗袭京官方面进士、举人脚色捏作寄庄者。在册不过纸上之捏,在户尤皆空中之影。”清文献通考·田赋三引 雍正 七年谕:“ 直省 有寄庄寄粮之弊,悉令改正。先是
  • 户的字典解释 户 hù 一扇门,门:门户

历史知识推荐:涅氏县

又作涅县。西汉置。治今山西武乡县西北,属上党郡。北魏废。

关注微信公众号:词典网,查询回复:寄庄户历史

公众号
纠错

猜你喜欢

相关推荐

电脑版 历史知识 词典网
m.CiDian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