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官署名。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1382)始设于各县,掌钤束一县之僧人。长官为僧会。清沿明制未改。
书名。明应廷吉撰。二卷。记史可法以兵部尚书督师扬州事。上卷起崇祯十七年1644四月至年末,下卷起弘光元年1645元月至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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