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光绪三十四年四月十五日(1908.5.14)清政府外务部会办大臣那桐与日本驻华公使林权助订于北京。凡十三条。规定中日合资之采木公司取得经营鸭绿江右岸中国森林资源的特权。
词语分解
- 中日的解释 隔日。仪礼·聘礼:“士中日则二双。” 郑玄 注:“中,犹间也。”
- 章程的解释 1 ∶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2 〈方〉∶指办法;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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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置。治今山东陵县东北。属勃海郡。东汉废。北魏孝昌中复置。北齐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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