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知识
元至元十五年(1278)升南雄州置。治保昌县(今南雄市)。辖境相当今广东南雄、始兴等市、县地。属江西行省广东道宣慰司。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南雄府。
清代人丁编审术语。即将新长成人丁抵补老故人丁。康熙五十二年1713,清政府颁布“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措施,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今后派征丁银的常额人丁数,新增人丁不再征收丁银。为防止常额人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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